第一章 乡、镇人大代表选举 1954年宪法规定,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2年。1953~1966年间,青浦县选举产生乡(人民公社)、镇第一至六届人大代表(尚未见乡镇第四届人大代表选举资料)。“文化大革命”期间,乡(人民公社)、镇都没有选举人大代表。1975年宪法将乡改为人民公社。1982年宪法将人民公社改为乡,恢复乡人民代表大会,将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改为3年。乡(人民公社)、镇人大代表都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 第一节 乡、镇一届人大代表选举 第二节 乡、镇二届人大代表选举 第三节 乡、镇三届人大代表选举 第四节 乡(人民公社)、镇五届人大代表选举 第五节 乡(人民公社)、镇六届人大代表选举 第六节 人民公社、镇七届人大代表选举 第七节 人民公社、镇八届人大代表选举 第八节 乡、镇九届人大代表选举 第九节 乡、镇十届人大代表选举 第十节 乡、镇十一届人大代表选举 第十一节 乡、镇十二届人大代表选举 第十二节 镇十三届人大代表选举 第十三节 镇十四届人大代表选举 第十四节 镇十五届(或镇二届)人大代表选举 附表:青浦县(区)历届乡、镇人大代表统计
第一章 乡、镇人大代表选举 1954年宪法规定,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2年。1953~1966年间,青浦县选举产生乡(人民公社)、镇第一至六届人大代表(尚未见乡镇第四届人大代表选举资料)。“文化大革命”期间,乡(人民公社)、镇都没有选举人大代表。1975年宪法将乡改为人民公社。1982年宪法将人民公社改为乡,恢复乡人民代表大会,将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改为3年。乡(人民公社)、镇人大代表都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
第一节 乡、镇一届人大代表选举
第二节 乡、镇二届人大代表选举
第三节 乡、镇三届人大代表选举
第四节 乡(人民公社)、镇五届人大代表选举
第五节 乡(人民公社)、镇六届人大代表选举
第六节 人民公社、镇七届人大代表选举
第七节 人民公社、镇八届人大代表选举
第八节 乡、镇九届人大代表选举
第九节 乡、镇十届人大代表选举
第十节 乡、镇十一届人大代表选举
第十一节 乡、镇十二届人大代表选举
第十二节 镇十三届人大代表选举
第十三节 镇十四届人大代表选举
第十四节 镇十五届(或镇二届)人大代表选举
附表:青浦县(区)历届乡、镇人大代表统计
版权所有 青浦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 我们的网站: http://pcg.shqp.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