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开展视察检查
人大常委会工作委员会在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下,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围绕人大常委会会议的议题,做好视察的具体工作,检查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的贯彻执行情况。1982年3月至2003年3月,各工作委员会在常委会办公室协同下,具体组织视察、检查了219次。
县七届 县八届 县九届 县十届 县十一届 县十二届 区一届
一、县七届人大
视察、检查15次。其中:政法组视察、检查打击经济领域严重犯罪活动斗争,社会治安工作共2次。财经组视察、检查市场物价,春节供应,农村生产责任制,社办工业,“三夏”支农工作等情况,共7次。教科文卫组视察、检查青浦、朱家角、练塘三个镇的卫生工作,初等教育普及工作,文化中心建设,中医院工作情况,《食品卫生法》实施情况,共6次。
1983年10月12~14日,县人大常委会政法组部分成员、部分县人大代表和在青的市人大代表共25人,视察了青浦县的社会治安工作。先听取了县公安局、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负责同志关于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情况汇报,召开了政法部门部分干警参加的座谈会。后又分成两个视察组,分别到青浦、朱家角两个镇,召开座谈会,了解情况,听取反映。通过视察,代表们认为要实现社会治安的根本好转还要经过长期的斗争和艰巨的工作,为此,提出建议:1、公、检、法等部门警力不足,用房偏紧,要求市、县引起重视,调整充实。2、处罚条例的有些条文已不适应目前形势,要作适当修改。3、要求市颁布禁止赌博的惩处条例。4、对农村户口的刑事犯罪分子,要求放宽劳教范围,允许报批劳教。
1983年7月20~21日,县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组组织视察徐泾、赵屯等4个公社的文化中心站和赵巷芦湾大队、练塘金田大队的文化室,视察中,听取了公社、大队关于文化中心活动情况的汇报,视察了文化设施。通过视察,大家认为,各社镇对文化中心的建设都比较重视,对进一步搞好社镇文化中心建设,提出了几点建议:1、要加强社镇文化中心的领导。2、县要有一个全面的发展规划。3、社镇文化中心开展各项活动,要紧密配合党的中心,面向基层,面向群众,坚持业余为主。4、必须逐步建立自己的生产基地,实现以工养文的特色。
二、县八届人大
视察、检查24次。其中:政法组(法制委员会)视察检查县公、检、法等五个执法单位着装情况,乡、村基层政权建设,打击刑事和经济犯罪活动情况,普及法律常识教育试点工作,乡法律事务所,精神文明建设,普法工作等情况,《上海市严禁赌博条例》《上海市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实施情况等共8次。教科文卫组视察检查农村粪管、改水工作,职工业余教育情况共2次。基建组(市政建设委员会)视察检查白鹤化工厂酮麝香车间异味污染问题,青浦、朱家角两镇烟囱和污水污染治理,《环保法》实施情况,水利工作,县人民政府实事工程情况等,共5次。财贸组、生产组(财经委员会)视察、检查农贸市场,三个县属镇春节市场供应工作,乡镇工业企业整顿、改革,农业生产,副业生产,乡、村工业情况,防汛准备工作及《经济合同法》实施情况等,共9次。
1984年6月5日,县人大常委会政法组组织全体成员对县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税务局、工商局等五个执法单位着装情况进行视察、检查,抽查了101位同志,发现三个突出问题:1、着装同志在离开本机关、本单位时不戴帽子。2、上身穿便服,下身穿制服。3、制服当成便服穿。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1、认真学习上级着装规定,加强宣传教育,明确着装意义。2、加强领导,建议建立仪容风纪管理组,加强着装管理。3、领导起模范带头作用。自觉执行着装规定,并将列入部门工作议事日程。4、订立相应规章制度,给予表扬或批评教育。
1986年8月19~23日,财经委员会组织部分县人大代表视察、检查了徐泾、白鹤、华新3个乡的6个乡办厂、3个村办企业,针对乡、村企业存在的普遍问题,提出如下意见建议:1、学苏南要学出新的水平来,要借鉴苏南经验,更新观念,实现三个转变。2、要进一步简政放权,使乡、村企业拥有更多的自主权,具有更大的活力。3、要抓好乡、村工业的平衡发展。4、要继续搞好企业整顿工作,不断扩大企业整顿的效果。5、要重视乡、村企业的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
1984年9月12~13日,县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组对县供销社、粮食局、工业局、卫生局的职工业余教育工作进行了调查视察,青浦县的职工业余教育,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各局之间发展不够平衡,全县职工“双补”出线率仅40%,规划要在1985年达到65~80%,任务还很艰巨,为此提出以下建议:1、县人民政府要加强对职工业余教育的领导,充分发挥工农教育委员会的职能作用,各局的教育委员会(或领导小组),作相应的调整、充实。2、县教育局要加强对职工业余教育的业务指导,建议每年定期召开会议,部署、检查工作,组织交流。3、县卫校是县唯一的中专学校,校舍条件太差,对教学工作和学生的身体健康带来一定影响,新校舍计划已报市待批,但从计划下达到竣工,估计要二、三年时间,建议县卫生局编造计划先将生活区改造好,以解燃眉之急。
1984年8月22~23日,县人大常委会基建组组织部分成员和县人大代表对青浦、朱家角镇的人民医院、酿造厂、东风饭店等8个单位的烟囱和污水治理进行了视察、检查,针对视察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如下意见:1、领导要重视治理“三废”工作,作为一件大事来抓。2、要认真贯彻“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3、要加强技术指导,制订规划,认真实施。4、要依法办事,严格执法。5、请县环保办向市有关部门联系,要求市督促上海新江化工厂迅速处理放射性废渣。
三、县九届人大
视察、检查59次。其中:法制工作委员会视察、检查监所监察工作,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和严重经济领域犯罪活动,禁赌工作,实行“严打”社会综合治理工作,县人民政府职能部门行政执法情况,各单位执法检查,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县人民法院受理一年以上未决民事案件审理情况,普法工作,学习“十法七例”培训试点工作等情况,《上海市青少年保护条例》《上海市老年人保护条例》《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实施情况等,共16次。财经工作委员会视察、检查内外塘养鱼、副业生产,乡村工业,外向型企业,副食品生产基地,企业厂长负责制等情况7次。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视察、检查农村改水,计划生育工作,本县“三病”防治,食品卫生工作,“星火”计划实施工作,教育分级管理,文化市场管理,农村卫生室整顿,企业建立科技档案,基层单位建档等情况,《食品卫生法》《义务教育法》《上海市普及义务教育条例》《文物保护法》《上海市职业技术教育暂行条例》实施情况等,共20次。市政建设工作委员会视察、检查冬季水利,防汛工作,绿化工作,劳动保护、安全生产工作,朱家角油车浜污染治理进展,县人民政府实事工程等情况,《环保法》《上海市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上海市黄浦江上游水源保护条例》实施情况等,共15次。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视察检查书面意见建议处理落实情况1次。
1989年8月21~23日,法制工作委员会组织委员和部分县人大代表对《上海市老年人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视察了徐泾、重固、朱家角等6个乡及其敬老院,并听取了县民政局领导的汇报,进行了座谈讨论,提出建议:1、进一步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在深度、广度上下功夫,努力使《条例》精神家喻户晓,自觉遵守,带头执行。2、增强保护意识,强化保护职能。建立由民政局等单位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检查、督促、协调老年人保护工作,使《条例》的实施真正落到实处。3、适当改善乡、镇敬老院老人的生活,建议市人大研究并与有关部门商量,为老年人提供平价商品,适当提高老年人的生活水平。
1988年10月25~27日,财经工作委员会就县乡、镇工业企业实行厂长负责制的情况,分别对赵巷、盈中、金泽乡(镇)进行了视察,之后,又听取了县乡镇企业局及有关部门领导的汇报。在视察中了解到,由于乡镇工业企业的厂长负责制还处于初级阶段,在实践中还面临不少问题:1、有关部门对乡镇企业的厂长负责制无严密的制约机制,缺乏有效的审计监督。2、不少乡镇企业在承包形式上,承包者不担风险,负盈不负亏。3、较多承包企业存在经营短期化现象。4、承包企业中干部与职工收入悬殊较大。通过视察,委员们建议:1、对全县乡镇企业厂长负责制作一次认真总结。2、建议健全一系列严格的制约措施、审计制度,承包指标制订要合理。3、要增强民主意识,加强民主管理。4、继续开展“双增双节”运动。
1987年6月8日,县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对青浦县贯彻执行《文物保护法》情况进行了视察,实地察看了崧泽、福泉山古文化遗址和青龙寺、青龙塔、万寿塔等,听取了县文化局和博物馆领导的汇报,进行了座谈。通过视察,对认真贯彻好《文物保护法》的重要性有了进一步的认识,也发现了一些不利于文物保护的问题,需要逐步加以解决。为此提出以下建议:1、要进一步宣传好《文物保护法》,以引起各方面对文物保护工作的重视。2、对县人民政府1986年重新公布的23处文物保护单位和地点,县文化主管部门要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对于《文物保护法》公布前已经建造的有损文物保护的建筑,应从实际出发,妥然处理;对《文物保护法》公布之后,必须依法管理。3、抓紧做好准备工作,争取新建县博物馆陈列楼在国庆节前对外展出。4、县文化主管部门要重视文物档案工作和文物管理工作。5、应随时警惕全县境内有否文物盗掘和走私情况。
1989年8月14~16日,县人大常委会市政建设工作委员会就青浦县《环境保护法》的贯彻执行情况,先后到徐泾、赵屯、青东农场等单位,对14个厂进行了视察,期间还分别听取了工作汇报。通过视察,一致认为全县的环保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发展很不平衡。在座谈讨论中,委员们建议:1、建议县人民政府进一步加强对环保工作的领导,加强对各级干部的思想教育,增强紧迫感,把环保工作列入各单位的议事日程,作为考核企业干部一项重要内容。2、进一步宣传环保法规,加强法制观念,强化管理。3、树立典型,推动全面。严格执法,加强监督工作,制定治理目标,限期治理。
四、县十届人大
视察、检查36次。其中:法制工作委员会视察、检查收容审查,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搞好社会综合治理,流动人口管理,禁赌、制止迷信和“扫黄”工作等情况,《婚姻法》《上海市老年人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实施情况,共11次。财经工作委员会视察、检查上半年经济工作、下半年工作打算,部分创汇企业,若干外贸服装企业交费等情况,共4次。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视察、检查科技兴农,计划生育,乡镇企业档案,“星火计划”项目,德育教育的督导等情况,《食品卫生法》《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实施情况,共12次。市政建设工作委员会视察、检查水利防汛,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渡口工作,植树绿化工作等情况,《上海市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环保法》实施情况,共9次。
1990年6月12~13日,法制工作委员会为检查青浦县《婚姻法》实施情况,到大盈、华新、练塘三个乡镇进行视察,听取了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民政局领导的汇报,并进行了座谈。指出了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了建议:1、进一步加强《婚姻法》的宣传教育,要在广度上、深度上下功夫,讲究实效。2、各乡镇政府要加强婚姻执法工作的领导,工、青、妇、司、民政等部门要密切配合,齐抓共管。3、县民政局要选择1、2个乡(镇),对如何完善婚姻管理工作进行试点,总结经验逐步推广。4、建议市有关部门对晚婚晚育有关规定进行适当修改,增加奖励措施,县人民政府也可结合全县实际,制定一些奖励办法。
1992年12月10~11日,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会同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县计划生育协会对青浦县计划生育工作情况进行视察,分别到商榻、练塘、青浦等乡镇,听取汇报,进行座谈。通过视察检查,代表们认为1992年青浦县计划生育工作成绩显著,形势比往年好,但还存在一些问题,提出几点建议:1、各级领导要进一步从战略高度充分认识控制人口增长和提高人口质量在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中的重要性和紧迫性。2、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坚持不懈地做好宣传教育工作。3、政府应高度重视加强基层组织的建设,健全村、街道、村民小组计划生育的队伍。4、强化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各部门协调配合、齐抓共管。5、严肃法律、法规,依法查处计划生育违法行为。
1991年8月13日,县人大常委会市政建设工作委员会会同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组织委员分三个组,分别到青浦、朱家角、练塘三个镇,就青浦县贯彻执行《上海市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以下简称《环卫条例》)情况进行视察、检查。通过视察,二年多来,三个镇认真贯彻了《环卫条例》,经过宣传发动,做了大量工作,使城镇卫生面貌有了改观,取得了一定成效。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环卫条例》,提出意见、建议:1、要理顺环卫体制,建立县乡管理体制。2、要继续有针对性地宣传《环卫条例》,针对实施中的问题,采取多种形式,学习条例,宣传条例,提高广大群众卫生意识。3、因地制宜,添置必要的环卫设施,统一规划,合理调整。4、加强环境卫生监察队伍的建设,严格执法。
五、县十一届人大
视察、检查52次。其中:法制工作委员会视察、检查“二五”、“三五”普法工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情况,《上海市外来流动人员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等,共6次。财经工作委员会视察、检查水利防汛工作,土地批租,乡镇工业企业生产,外向型企业,半年经济工作及《农业法》实施情况等,共15次。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视察、检查环境卫生,创建卫生示范县工作及《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档案法》实施情况等,共12次。市政建设工作委员会视察、检查县人民政府实事工程,318国道整治,绿化工作,土地批租工作及《环保法》《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实施情况等,共19次。
1995年7月10~11日,法制工作委员会就青浦县外来人口管理工作,分别听取了县外来人口办公室和徐泾、大盈、蒸淀、沈巷4个镇的工作汇报,并实地察看了4家工厂的外来人口工作、生活环境。通过了解,委员们认为青浦县外来人口管理工作虽然一年比一年有进步,但这毕竟是一项新的探索性工作,从了解的情况看,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有:职能部门加强协调、综合管理水平还不高;管理服务队队员名额按300名外来人口配一名的要求,个别乡镇还没有达到;部分乡镇收费不足,管理费分配不到位。为此,提出以下建议:1、提高综合管理水平。贯彻“党委领导、政府主管、各方参与、综合管理”的要求,各司其职。(2)加强收费管理和合理使用。各种费用的收取按属地管理原则,统一由各乡镇外管办收取。严格管理,不准移作他用。
1994年11月10~11日,财经工作委员会对青浦县贯彻实施《农业法》情况进行了视察。分别到练塘、蒸淀、赵巷、香花桥镇,听取了镇人民政府分管领导的汇报,实地察看了土地平整复耕、农业生产、园艺场建设等。一年来《农业法》的贯彻实施已有成效,形成了依法兴农、依法治农的新局面。但对照全县农业现状与建成一流农业一流农村的要求,还存在差距。为此建议:1、广泛深入地宣传贯彻《农业法》。2、稳定农业科技队伍,积极推进科技兴农。3、继续增加农业投入,改善农业生产条件。4、依靠农业执法队伍,开展依法治农。
1996年9月11~12日,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到凤溪、环城、金泽、商榻镇,对青浦县贯彻实施《教育法》的情况进行视察。分别听取了4个镇分管领导的情况汇报,又实地察看了每镇的1~2所学校,进行了座谈讨论。通过视察,肯定了贯彻实施《教育法》一年多来所取得的成效,指出了还存在的困难和矛盾。提出了意见、建议:1、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要进一步落实。2、加大教育投入,改善办学条件要进一步落实。3、深化教育改革,实施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转轨要进一步落实。4、尊师重教,改善教师的福利与待遇要进一步落实。
1993年6月10日,市政建设工作委员会会同财经工作委员会就青浦县土地批租工作,到徐泾乡、金泽镇进行视察。之前,走访了县土地、财政、民政局等职能部门和商榻、西岑、赵巷乡。通过视察,委员们认为,全县的土地批租工作进展顺利,为改善青浦县的投资环境,起着一业带动百业的作用。同时提出建议:1、为农民解决后顾之忧,农民转居安置工作要加快办理手续。2、为外商提供服务,凡在合同上已承诺的必须切实做到。3、对资金加强检查管理,发挥土地批租资金的效益。4、县人民政府及早召开一次土地批租工作会议,总结经验教训。
六、县十二届人大
视察、检查22次。其中: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视察、检查青浦看守所,青浦法院工作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上海市外来流动人员管理条例》实施情况,共4次。财经工作委员会视察、检查经济运行情况,《水法》《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情况,共4次。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视察、检查教育、文化工作情况,《科技进步法》《食品卫生法》实施情况,共4次。城建环保工作委员会视察、检查城镇建设管理,县人民政府实事工程,新城区建设和老城区改造等情况,《环保法》《土地法》《上海市居住物业管理条例》实施情况,共10次。
1999年5月5日,财经工作委员会对青浦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进行了视察检查,实地察看了赵屯、华新、香花桥、徐泾等地的制假窝点和损害消费者利益的经营场所,听取了有关部门的情况汇报。针对全县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实际情况,提出了意见建议:1、要探索新的执法机制和途径。2、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3、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形成合力。4、要加大对制假窝点的查处力度。5、要进一步加强对农村市场的巡查。6、要加强对基层消费者投诉点的管理。7、要广泛聘请社会监督员。
1999年10月下旬,城建环保工作委员会对青浦新城区建设和老城区改造情况进行了视察,先后听取县建委、计委、房地局、规划局、青浦镇等部门情况介绍,又召开了有部分县、镇人大代表、居委会干部参加的座谈会,听取了意见建议。为加大新城区建设和老城区改造力度,使青浦早日建成现代化的上海西大门和美丽的后花园,提出了以下意见建议:1、新城区建设和老城区改造工作,要两者兼顾。2、对老城区改造,要有个统一规划,分期、分片、分段实施。3、新城区建设,要坚持高标准,并严格按规划分期实施。4、要进一步理顺城区建设管理体制。
七、区一届人大
视察、检查11次。其中: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视察、检查三峡库区移民房屋建设、人民法庭建设情况,共2次。财经工作委员会视察、检查农田水利建设和河道整治情况1次。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视察、检查区人民政府实事工程1次。城建环保工作委员会视察、检查318国道青浦段整治、安全生产工作、区人民政府实事工程情况,共5次。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视察、检查书面意见办理等情况,共2次。
2002年5月16日,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就人民法庭建设工作进行了视察,听取了区人民法院领导关于赵巷、朱家角法庭基本情况的汇报,还听取两个法庭庭长关于履行审判职能和加强法官队伍建设的汇报,实地察看了朱家角法庭和赵巷法庭,通过视察代表们认为,近年来,区人民法院以“一个主题、三件大事”为指导思想,重视法庭建设,在提高法官职业能力,加强队伍建设、作风建设等方面的工作有特色、有创新,取得了新的进展。面对新形势和新情况,代表们提出了意见建议:1、要积极依法调处各种社会矛盾,依法调节各种社会关系。2、要加强作风建设,进一步加强同人民群众的联系。3、要重视加强法官职业化建设,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法官队伍。认真学习《法官法》,增强法官队伍职业化的意识,加强法官职业道德建设。
2000年5月8~10日,财经工作委员会对区农田水利建设和河道整治情况进行了视察检查,听取了区水利局情况汇报,又分赴商榻、赵屯、白鹤3个镇和工业园区农委以及张马、华潮浦2座水闸,察看了10处现场,召开了4次座谈会。通过视察检查,加深了对区农田水利建设和河道整治基本情况的了解。区镇两级政府采取了积极有效的措施,加大了农田水利建设和河道整治的力度,取得了明显的成绩。对水利的投入增幅比较大,1999年度全区水利工程建设投入8691万元,比1998年增长31.4%;1999年冬、2000年春疏竣河道547条段,416公里,土方513万立方米,超过市下达480万立方米任务的7%;计划2000年投入2579万元,对全区圩区进行改造。为使农田水利建设和河道整治工作能更好地适应青浦区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建议政府:1、要加强教育和引导,把水利建设和河道整治工作放上基础设施和基本产业的位置。2、要克服侥幸心理,作好防大灾的准备。3、要加快区管河道的疏浚整治速度,以确保任务的按时完成。4、对“病”险的水利设施要及时维修,以确保防汛和通航的安全。5、要加强河道的长效管理,尽快使全区的河道管理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6、要加大水利执法力度,纠正、查处违法侵占河道的现象。
2001年4月,城建环保工委对318国道青浦段整治情况进行了视察检查,沿线共6个镇,赵巷、朱家角镇整治情况进行了视察检查,徐泾、青浦、西岑、金泽镇进行了调研,听取了区有关部门和镇政府的情况汇报,又实地察看了一些路段、样板段、景观点、入镇口等。在青浦区委、区人民政府领导下,经过沿线6个镇和区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318国道整治工作按照时间节点进展顺利,在视察中,了解到在整治中还存在困难和问题:1、绿化工程不规范。2、资金到位不快。3、对耕地等各种占用费尚未落实等。对此提出几点意见建议:1、抓工程质量。2、抓资金到位。3、抓政策落实。4、抓长效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