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代表议案和书面意见办理
认真办理代表议案和书面意见是尊重代表民主权利的重要方面。常委会经常召开关于人代会期间代表书面意见、建议办理情况的座谈会,以检查和督促代表书面意见、建议办理工作。本节着重简介代表议案、书面意见的提出和处理情况。
县七届 县八届 县九届 县十届 县十一届 县十二届 区一届
一、县七届
代表议案的提出和处理情况 县七届人大期间共举行3次代表会议,代表提出议案共895件(据当时规定,所提意见、建议统称为议案),根据大会主席团讨论通过的《关于改进议案工作的暂行办法》,议案审查委员会经审查后,将其中828件列为议案,67件不列为议案作为意见处理。为了督促政府做好议案处理工作,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办公会议和常委会全体会议多次听取关于议案处理情况的汇报,以检查议案处理工作。各单位处理代表议案及意见一般都比较认真。
二、县八届
代表议案的提出和处理情况 县八届人大期间共举行3次代表会议,一个代表团或代表10人以上联名提出议案49件。经大会主席团审议列为议案的1件,作为书面意见处理的48件。县八届一次人代会上,由蒸淀乡县人大代表团提出关于在社队企业中实行男女同工同酬一案被列为议案。会后,对此案县人大常委会经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在先后到赵屯、环城、朱家角、蒸淀乡进行调查座谈,又听取县委农工部、县农业局、社队工业局意见的基础上,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其处理意见,并及时答复代表,通知县人民政府贯彻执行。
代表书面意见的提出和处理情况 县八届人大会议期间,县人大代表提出书面意见937件,连同议案转为书面意见的48件,共计985件。代表书面意见的处理,对促进国家机关的工作起了积极的作用。如严自健代表提出人才要流动、政策要灵活,邱佩玲、孙季奇代表提出要发展乡镇办福利工厂,秦之玉代表提出青浦镇建办敬老院,顾祖琴代表提出要设立和健全校外教育机构,倪明华代表提出改善石街中学学生食宿条件,钱博仁代表提出要进一步巩固卫生保健网的建议等书面意见,都被采纳。
三、县九届
代表议案的提出和处理情况 县九届人大期间共举行3次代表会议,县人大常委会提出议案1件,一个代表团或代表10人以上联名提出议案41件,共计42件。经大会主席团审议列为议案处理的1件,作为书面意见处理的41件。列为议案处理的1件是县九届三次人代会上,由县人大常委会提出的《关于开展执法检查,加强法制建设》。经大会审议,作出《青浦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开展执法检查加强法制建设的决议》,其中决定1989年内要集中一段时间开展执法大检查。要求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认真做好执法检查工作,组织力量边查边改;县人大常委会要做出具体部署,加强对执法检查工作的检查督促,在各单位、各部门自查和重点检查的基础上组织力量进行抽查。同时,号召全县人民都要关心、支持、监督执法检查工作,自觉地增强法制观念,以法律、法规规范自己的言行,在全县形成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社会风气,以推动青浦县两个文明的建设。
代表书面意见的提出和处理情况 县九届人大会议期间,县人大代表提出书面意见703件,连同议案转书面意见41件,共计744件,全部处理完毕,代表们对处理情况普遍表示满意。为了改进人民代表大会期间代表提出的书面意见的处理工作,常委会于1989年7月组织部分县人大代表,编成4组,对县府办、县计委、县教委、县卫生局、县公安局、县建设局、县财政局、县供销社等8个单位,就专门事项进行视察,进一步推动了代表意见、建议的处理工作。
四、县十届
代表议案的提出和处理情况 县十届人大期间共举行4次代表会议,县人民政府提出议案1件,一个代表团或代表10人以上联名提出议案100件,共计101件。经大会主席团审议列为议案的9件(其中,一次会议6件,二次会议2件,三次会议1件),92件作为书面意见处理。9件议案中,涉及教育科技文化卫生方面3件、财政经济方面4件、政法方面1件、市政建设方面1件。其中,县十届人大三次会议上县人民政府提出“关于在全县开展捐资助学活动”的议案,经大会审议,认为发展教育事业,光靠国家财力是不够的,必须多渠道筹集资金。依靠人民办教育,办好教育为人民。在国家财政继续保证教育经费两个增长的前提下,开展捐资助学是筹集经费的重要途径。从实际出发,县人民政府提出在全县开展捐资助学活动,是必要的。对此,会议通过《青浦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在全县开展捐资助学活动的决议》。
代表书面意见的提出和处理情况 县十届人大期间,县人大代表共提出书面意见684件,连同由议案转为书面意见处理的92件,共计776件,已全部办结完毕,代表对处理结果普遍表示满意或基本满意。为检查代表书面意见的办理质量和落实情况,县人大常委会三年来几次组织力量,分条线到承办单位进行检查、督促,并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代表书面意见办理情况的汇报。对部分办理有些难度的,县人大常委会会同县人民政府进行协调,使问题能最终得以解决或初步解决,代表和群众表示满意。
五、县十一届
代表议案的提出和处理情况 县十一届人大期间共举行6次代表会议,一个代表团或代表10人以上联名提出议案158件。经大会主席团审议列为议案的14件,144件作为书面意见处理。其中,徐忠等代表提出《关于充分利用资源发展人民旅游,加快青浦旅游城建设》、王耐等代表提出《利用本县地理生态优势,积极开发“绿色食品”》、叶肇恺等代表提出《关于整治本县城镇市容市貌的议案》、刘振华等代表提出《关于进一步加强青浦中心城区规划、建设、管理的议案》、陆士中等代表提出的《要求把市县镇三级有线电视延伸到各村各户》等议案,对青浦县的建设发展提出了很好的建议,县人民政府都予以了采纳,并分别根据实际能力解决或列入计划逐步解决。
代表书面意见的提出和处理情况 县十一届人大期间,县人大代表共提出书面意见494件,连同由议案转为书面意见处理的144件,共计638件,基本上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代表的书面意见涉及方方面面,为了督促代表书面意见的办理工作,常委会适时组织力量,分条线对书面意见办理情况,到承办单位进行检查和督促,或是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代表书面意见办理情况的汇报。为了推动办理工作,县十一届人大常委会还在届期内每年组织部分县人大代表和有关承办部门、承办单位召开办理工作座谈会,听取代表意见,要求政府部门尊重代表权利,提高办理质量,解决实际问题。
六、县十二届
代表议案的提出和处理情况 县十二届人大期间共举行2次代表会议,共收到代表10人以上联名提出议案47件。经大会主席团审议决定列为议案的3件,44件作为书面意见处理。3件议案依次为陆章一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制订扶持贫困村经济发展政策”议案;傅锦泉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切实加强农村社会保障工作,使之走上健康发展良性循环道路”议案;曹建安等12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大再就业工程力度”议案。这些议案反映情况实事求是,提出问题都是关系到当前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对此,常委会财经工作委员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和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分别作专题调查,常委会会议经审议后又分别提出针对性意见、建议。
代表书面意见的提出和处理情况 县十二届人大期间,县人大代表共提出书面意见98件,连同由议案转为书面意见处理的44件,共计142件。县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大会秘书处安排10多位政府委、办、局领导现场处理代表书面意见,这种做法收到了较好的效果,反响很好。
七、区一届
代表议案的提出和处理情况 区一届人大期间共举行5次代表会议,共收到代表10人以上联名提出议案53件。经大会主席团审议决定列为议案的2件,其余51件作为书面意见处理。列入议案的2件是区一届三次会议期间,鲁千林、徐孝清等25名代表分别提出的关于“增加农民收入”议案。区一届三次会议后,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讨论决定将这内容基本相同2件议案合并处理。对此,常委会财经工作委员会作专题调查并将调查意见向常委会汇报,常委会会议经审议后建议区人民政府根据会议审议意见采取积极措施,以不断促进全区农民增收。
代表书面意见的提出和处理情况 区一届人大期间,区人大代表共提出书面意见194件,连同由议案转为书面意见处理的51件,共计245件。会议期间,大会秘书处借鉴以往经验和做法,安排区人民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和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领导现场处理代表书面意见,效果较好,反响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