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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 浦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志
 第四编 常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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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区一届执法检查和视察工作

  政法方面  财政经济方面  城市建设和管理方面


  
一、政法方面
  公安工作视察  2000年10月24日,区人大常委会组织常委会正副主任、部分委员和部分区人大代表等12人,视察上海市公安局青浦区分局工作。视察组听取了徐堂章局长关于公安分局开展“三项教育”、加强队伍建设的情况汇报,并实地视察了青浦看守所。在听取汇报后,常委会主任卢国光指出,公安分局的“三项教育”搞得比较深入,组织领导有力,指导思想明确,方法步骤得当,剖析存在的问题深刻,并注意抓好整改,取得了积极的成效。并要求公安分局一要经常分析队伍建设状况;二要采取多种形式抓学习教育;三要进一步抓好业务培训;四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抓监督制约;五要进一步发挥领导班子的整体合力。同时,提出要广泛宣传公安干警艰苦奋斗、乐于奉献的典型,让全社会都理解和支持公安工作。
  《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贯彻情况执法检查  2002年度,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常委会自5月份开始对青浦区贯彻实施《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办法》(以下简称《上海市实施办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共历时8个月。由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康涛担任执法检查组组长。此次执法检查的重点是:检查区民政局等有关部门贯彻《上海市实施办法》,推进村民委员会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情况。执法检查的步骤分为四个阶段,即学习准备阶段、调研阶段、视察检查阶段和审议整改阶段。2002年9月25日,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贯彻实施《上海市实施办法》的情况报告和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的执法检查报告。2002年10月8日,常委会办公室将执法检查整改意见整理成文函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02年11月4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青府办函发[2002]4号《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实施〈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整改方案的复函》对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的整改意见进行了答复。对此,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将对区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实施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并择时向主任会议汇报。


  二、财政经济方面
  《劳动法》执法检查  2001年11月5日,区人大常委会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部分区人大代表等,对青浦区贯彻实施《劳动法》情况进行视察检查。具体检查了华新镇上海新益气动元件有限公司、华新镇长城运动鞋二厂、青浦镇百祥服装有限公司、青浦镇上海翔山实业有限公司四家企业。检查内容主要有企业签订和履行劳动合同情况,职工工资报酬、加班加点的合法性情况,职工养老、医疗、失业保险投保情况,女职工及未成年人保护情况等,并询问了各企业在贯彻实施《劳动法》过程中碰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意见和建议。区人大常委会为这次执法检查专门成立了由常委会副主任潘浚生担任组长的《劳动法》执法检查组。之前,从9月中旬开始,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就根据常委会主任会议确定的执法检查方案逐步开展工作。整个执法检查分学习准备、调查研讨、视察检查和审议整改四个阶段,共历时3个多月。期间,常委会执法检查组不仅听取了区劳动局贯彻执行《劳动法》的自查情况汇报,还召开了9个由各类人员参加的座谈会,专门走访了7户企业。事毕,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形成《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本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情况的报告》,提交2001年11月29日召开的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报告中,认为青浦区《劳动法》的贯彻实施是有较为明显的成效的,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是:(1)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2)执法工作做得还不够。与进一步促进《劳动法》贯彻实施的客观要求相比,执法的广度和深度都有差距。(3)自觉遵守和宣传《劳动法》还不够。为此,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提出5点意见、建议,主要是:(1)要进一步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2)要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3)要进一步加强服务指导。(4)要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5)要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之后,由常委会办公室将有关意见、建议进行梳理,以《关于对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执法检查整改意见的函》[青会办(2001)字第13号],告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镇绿色工业园区建设情况视察  2001年12月12日,区人大常委会组织组成人员和部分区人大代表等,到朱家角、练塘、赵屯、白鹤4镇,对镇绿色工业园区建设情况进行视察。视察采取先听取相关分管副镇长的情况汇报,后进行实地察看,再座谈讨论的方式进行。通过视察,常委会委员和代表们认为政府在镇绿色工业园区“大手笔”地推进标准厂房建设,对招商引资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为青浦经济的发展也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但对镇绿色工业园区的土地利用规划问题,要积极与上级有关部门沟通,作为一项特别重要的工作,争取早日解决。同时,还指出在处理土地问题时,一定要考虑好农民的利益,不留下隐患;对园区的建设,还要注意形成规模优势,不能太分散。      


  三、城市建设和管理方面
  实事工程情况视察  2000年1月19日,为检查了解县人民政府1999年度的实事工程完成情况,区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委员和人大代表等24人,对政府实事工程进行视察。视察组实地察看了青浦新气源厂、新青浦中学、松方公路(青浦段)、华青路、城中东路延伸、湖滨路景观线、庆丰新村旧公房成套改造等实事工程,并听取了有关实事工程项目的部门领导对工程基本情况的介绍。通过视察,大家一致认为实事工程是一项为民造福、为民谋利的民心工程,一定要办实、办好。大家对县人民政府1999年度的实事工程完成情况表示满意,对取得的成效也给予了肯定。对今后这方面的工作,大家提出5点意见、建议,即主要是:(1)抓长效管理。(2)抓资金到位。(3)抓宣传报导。(4)抓热点难点。(5)抓工程进度。
  2001年12月6日,区人大常委会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部分区人大代表等,对2001年度部分实事工程建设情况进行视察。视察组在听取区水务局、住宅发展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电信局有关情况汇报后,观看了宽带网功能演示,实地视察了章浜河景观河道整治工程、新城区示范性幼儿园、湖滨路桥、区职介中心以及徐泾和赵巷镇的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通过视察,代表们对2001年度区人民政府实事工程的总体完成情况表示满意,同时指出区人民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督查工作,以确保工程质量,对个别还未完成的实事项目要采取有力措施,确保能在2001年度内完成;要进一步加强长效管理工作;并要进一步加强宣传报道工作。
  2002年10月24日,区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组成人员和区人大代表视察区人民政府2002年度部分实事工程。视察组听取了区发展计划委员会、区建设委员会、区住宅发展局、区供销社负责人关于2002年度的政府实事工程进展情况、关于农村危桥修建、关于新城区九年一贯制实验学校以及为农综合服务站一级站建设情况的分别汇报,并实地察看了建设中的新城区九年一贯制实验学校、朱家角王金村为农综合服务站、朱家角镇中学桥和砖瓦厂桥危桥修建工地。视察中,视察组建议承办单位要在狠抓工程质量的同时,确保工程在年内如期完成。
  《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执法检查  2000年7月13~14日,区人大常委会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部分区人大代表等,对全区贯彻实施《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检查组实地察看了“一控双达标”企业、自来水取水口、禽畜牧场和垃圾堆场等13个场所,认真听取了区环保局的执法情况报告和区经委、农委、环卫局的相关工作情况汇报,并就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座谈。在此之前,自5月中旬开始,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就按照环保条例规定,重点围绕水环境保护,对青浦区工业企业“一控双达标”、饮用水源保护、禽畜牧场污染物处理、垃圾堆场处置情况开展调研,并召开有80人次参加的各类座谈会6个,走访工业企业、自来水厂、禽畜牧场、垃圾堆场等单位24个,听取了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同时还专题听取了区环保局关于执法情况的自查报告。这次环保条例执法检查前后共历时2个多月。事毕,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形成《关于检查本区贯彻实施〈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情况的报告》,提交常委会审议。报告中,认为区人民政府及环境保护等部门在贯彻实施环保条例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环保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尤其是水质恶化日趋严重。提出目前突出存在的问题4个:(1)禽畜污水和生活污水任意排放日益严重。(2)有些干部环保意识较差,重眼前利益,轻长远利益。(3)环保基础设施利用率不高,建设滞后。(4)执法力度和监督管理不够。针对问题,提出6条意见、建议:(1)环境保护要统筹规划,综合治理。(2)加大禽畜牧场污染治理工作的力度。(3)依法规范垃圾收集和处置工作。(4)巩固扩大工业污染治理成果。(5)严格执法,采取措施,控制污染源。(6)深入宣传环保条例,不断增强全区人民的环保意识。2000年8月8日,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将意见建议整理成《关于治理环境污染的函》,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00年10月17日复函。尔后,区人大常委会环保条例执法检查组于12月8日听取有关职能部门落实整改情况的汇报,并视察检查了部分整改项目。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于2000年12月19日将进一步落实整改措施的意见和建议形成《关于继续加强治理环境污染的函》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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