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县十届执法检查和视察工作
政法方面 财政经济方面 教育科学文化卫生方面 城市建设和管理方面
一、政法方面
县“二五”普法工作情况视察 1992年4月28~29日,为检查县人大常委会“二五”普法《决议》的贯彻落实情况,县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常委会成员、法制工作委员会成员和县人大代表等分三组,先后对沈巷、西岑、徐泾、赵巷、赵屯、白鹤、商榻、环城、香花桥乡、朱家角镇及县供销社、县教委等12个单位的“二五”普法工作情况进行视察。视察中,大家认为当前全县多数乡镇及县级单位对实施“二五”普法是积极的,贯彻执行县委县府提出的“二五”普法的要求和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深入开展法制教育的决议是认真的。环城、沈巷、赵巷、香花桥乡和县供销社等单位进展较快,在试点的基础上已向面上推开,对于提高干群法制观念,促进社会工作的依法管理开始显示出作用。视察组还针对当前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1)继续加强宣传发动,提高干群对“二五”普法重要性认识,做到干部带头学好,群众积极参与。(2)要切实加强领导,这是能否搞好的关键。要把普法列入领导的工作日程。(3)坚持学用结合,边学边用。(4)坚持经常学法,巩固普法成果。
二、财政经济方面
国庆市场供应情况视察 1990年9月27日,县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县人大代表和县政协组织部分委员组成联合视察组,对青浦镇、朱家角镇、练塘镇关于国庆市场供应安排情况进行了视察。视察组在听取了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情况汇报和实地察看了市场供应的落实情况后,表示满意。同时建议:县有关部门要继续加强食品卫生检查,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要继续加强对职工的职业道德教育,努力提倡文明经商、优质服务;要注意做好节日期间城镇居民的水、电、煤、气等和豆制品、面复制品等的供应,加强节日安全生产。
三、教育科学文化卫生方面
县科技工作视察 1990年6月26~27日,县人大常委会组织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全体成员等,就青浦县科技兴农工作的进展情况到县农科所、徐泾乡、沈巷乡、练塘乡进行视察,着重了解新品系“青香糯”的试验和生产、颗粒复合肥的应用、大规格肉鸭饲养、沪“002”早桃试种、蔺草种植和加工等,并听取了县科委主任叶再青关于青浦县1990年科技兴农计划及上半年实施情况的汇报。视察组对1990年上半年全县科技兴农工作已取得的可喜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对今后发展提出意见、建议:(1)提高各级干部的科技兴农意识,大力宣传其重要性,树立发展农业必须依靠科技进步的观念,提高积极性和自觉性。(2)把提高粮食单产作为科技兴农的主攻方向,推广新技术、新成果,提高覆盖率,加强应用技术的研究和推广,使科技进入农业生产各个方面。(3)调动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各级领导要为科技人员深入农业生产第一线创造良好的条件,帮助解决一些实际问题。(4)发挥农业科研机构在科技兴农中的作用。
1991年12月24~25日,县人大常委会组织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全体成员和部分县人大代表等,就青浦县1991年度“星火计划”实施情况,先后到徐泾、重固、大盈、小蒸、沈巷5个乡,视察了10个正在实施的“星火计划”项目(其中7个是1991年度项目)。视察中,视察组认为目前各个“星火”项目实施运转情况良好,并已取得明显效益。视察后,视察组提出建议:(1)继续提高认识,加强领导。(2)要利用广播、电视等宣传媒介,宣传“星火计划”的性质、意义,提高全社会的科技意识。(3)对建立开发新产品风险基金的提议,县人民政府可以加以调查、考虑、决策。(4)要充分发挥政府各职能部门的作用,进一步提高“星火计划”选项、论证、实施的水平。同时,要注意选择、研制一些效益好、产品生命周期长、科学技术要求高的“星火”项目,逐渐向系列型、规模型、支柱型方向发展。
县德育教育的督导情况视察 1990年10月29~30日,县人大常委会组织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全体成员等组成视察组,先后到蒸淀乡中、小学,青浦县第二中学和环城乡中学就青浦县教育督导工作情况,特别是德育教育的督导情况进行了视察,并听取了县教育督导室的工作汇报和有关乡人民政府及学校领导的情况介绍。视察组认为县教育督导室在人员少、任务重、年龄大、困难多的情况下,在市教育督导室、县人民政府和县教委的领导重视、指导下,凭着主观的艰苦努力,做了大量的卓有成效的工作,全县的德育教育也已取得了明显的成绩。最后,视察组提3点建议:(1)县人民政府要加强对县教育督导室工作的领导。(2)要大力开展对学校德育教学工作的督导。(3)要相互协调,加强社区教育。
县计划生育工作视察 1990年11月19~20日,县人大常委会组织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全体成员等,到白鹤、赵屯、莲盛乡视察县计划生育工作,并听取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周静芳关于1990年青浦县计划生育工作的情况汇报。视察组认为全县虽然在依法推行计划生育、控制人口增长等方面取得了成绩。但是计划生育工作情况不够平衡,少数地区出现计划外二胎;未婚人流比例较高,占人流总数的四分之一;少数单位对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无力兑现;有的对超生对象处理罚款征收不能兑现,这些影响了计划生育政策的落实,必须引起各级领导的重视。同时,视察组还指出,人口生育高峰期还未过去,计划生育工作任务仍十分繁重、艰巨。建议:要依法推行计划生育,坚持常抓不懈。
《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视察 1991年11月13~14日,县人大常委会组织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成员就青浦县贯彻实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情况进行视察,并听取有关汇报。视察组认为县人民政府在宣传、贯彻、实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工作方面是重视的,总的情况也较好。但由于施行时间还不长,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1)学习、宣传的广度、深度还不够。(2)由于实施细则尚未公布,所以对其中有关条款的贯彻落实还不够明确,给具体工作带来一定难度。(3)离退休的归侨、侨眷是归原单位管还是归居委会管,不明确,因而有关单位衔接得不够紧、不统一,以致个别老侨眷有一种失落感。为此,视察组建议:(1)在不影响中心工作的前提下,要抓住适当时机,进一步开展学习、宣传这部法的活动。(2)要继续努力,采取措施,把贯彻执行这部法落到实处。(3)县人民政府要加强协调,使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做好侨务工作。(4)上级机关要尽早制订、出台《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的实施细则或实施办法。
《食品卫生法(试行)》贯彻实施情况视察 1992年8月4~5日,县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委员和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成员等分两组,先后到青浦镇、朱家角镇、金泽镇对《食品卫生法(试行)》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视察。视察组认为县食品卫生工作虽然在新的形势下有了进展,但对照《食品卫生法(试行)》的要求,对照创建“食品卫生示范县”的标准,还存在不少差距,在相当一部分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中,食品卫生总体水平还不高。为此,视察组建议:(1)要进一步提高对创建食品卫生示范县活动的认识。(2)要加强领导。(3)要强化监督执法。
四、城市建设和管理方面
劳动保护、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视察 1990年7月2~3日,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市政建设工作委员会全体成员等就劳动保护、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到赵巷、香花桥、朱家角乡的部分乡、村企业进行视察,并听取县劳动局、乡人民政府和企业的汇报。视察组认为近几年来,青浦县在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有一定的成绩,但劳动保护、安全生产工作面广量大,现实中还有不少问题值得引起重视。视察组建议:(1)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的认识,要坚持“双长”负责制,县人民政府要加强检查督促,对薄弱的乡镇局重点督促指导,并按法规制度及时抓好考核,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的落实。(2)加强重点单位和薄弱环节的领导。
《环境保护法》贯彻执行情况视察 1990年9月13~14日,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市政工作委员会部分成员等,到徐泾、赵巷、朱家角乡(镇)的市、县、乡、村9个工厂,实地察看了工厂企业的执行情况,并分别听取了乡、厂的汇报。视察中发现突出问题有:(1)黄浦江上游水源保护区内,有5家工厂没有治理,其他地区还有排污大户和排放有毒物质的工厂还在直放污水,有些厂仍然强调困难,治理设施一拖再拖,甚至搪塞了事,连治理计划都没有。(2)环保局在某些方面存在着执法不严的现象。(3)有些单位虽有环保设施,但管理不严。视察组认为《环境保护法》涉及千家万户,保护好环境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为此,建议:(1)增强环保意识,落实环保责任制,提高保护环境的自觉性。(2)继续加强对《环境保护法》《上海市黄浦江上游水源保护条例》的宣传教育,增强法制观念,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3)加强环保设施的管理,降低治理成本,提高治理效益。
1991年11月22日,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市政建设工作委员会全体成员和部分县人大代表等,到白鹤、赵屯两个乡就《环境保护法》实施情况进行了视察。视察中,大家既看到了成绩,也发现了问题,认为青浦县的环保任务仍然十分艰巨,治理难度大。为此,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1)继续开展“保护环境是一项基本国策”的环保法规宣传教育活动,真正引起干部和群众的重视,增强全民环保意识,树立“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的社会风尚。(2)严格依法办事。(3)菜篮子工程污染治理要有起步,1991年计划搞的试点项目要及早促其行动,以便取得经验,推广治理。(4)环保监测部门要经常加强执法检查,强化监督管理,做到教育与执法相结合,对薄弱环节要加强指导帮助,并重视总结提高环保治理的科技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