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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 浦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志
 第四编 常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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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县九届执法检查和视察工作

  政法方面  财政经济方面  教育科学文化卫生方面  城市建设和管理方面  人事代表工作方面


  
一、政法方面
  各单位执法检查情况视察  根据1989年3月青浦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作出的《关于开展执法检查,加强法制建设的决议》,由县人大常委会组织部署,用8、9两个月时间开展了执法检查。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1989年9月5~7日,县人大常委会组织正副主任、委员和部分县人大代表分成4个组共对12个单位的执法工作情况作了检查,并抽查了7个基层单位,召开了10个座谈会。这是县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开展执法检查工作,是对执法工作的有力监督和支持。事毕,常委会形成《关于执法检查工作的报告》,以常委会文件的形式主送县委,抄报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形成《关于全县执法检查中几个问题的函》主送县人民政府。报告中称,这次执法检查,重点检查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条例》等14部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从检查的情况看,近几年来,青浦县的政法和政府各执法部门在严肃执法、加强法制建设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是,执法工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1)部分领导干部法制观念不强,不能依法办事。(2)执法人员执法犯法。虽然极少数,但影响极坏。(3)案件处理不及时。(4)以罚代惩,以罚代教。(5)无证经营,转手倒卖。(6)乱收费。(7)执法队伍的建设还不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同时,也指出由于这次执法检查的时间比较短,使得检查的深度和广度不够。为此,建议:(1)检查中发现的违法问题必须认真查处。县人民政府应根据《关于全县执法检查中几个问题的函》,认真研究,进行查处,并将处理结果于11月份的县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上作出汇报。(2)要继续搞好以宪法为中心的普法教育工作,提高人民群众,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增强依法办事的自觉性。(3)协调各执法部门的关系。既密切配合,又互相制约。(4)要加强制度建设。(5)重视和加强执法队伍的建设。
  “宪法宣传周”活动情况视察  1989年11月22日,县人大常委会组织正副主任、专职委员、法制工作委员会全体成员和部分县人大代表等,分5个组对3个乡、3个镇和4个局共10个单位,就青浦县开展以宪法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情况进行了视察。通过视察,代表们认为全县以宪法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由于领导重视,安排比较细致,效果较好。但同时还存在一些不足和薄弱环节,亟待克服和加强。针对不足,代表们建议:(1)统一认识,加强领导。(2)狠抓工作的平衡。(3)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4)要有足够的宣传声势。


  二、财政经济方面
  农村经济工作视察  1987年8月17~18日,县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委员、财经工作委员会成员和县人大代表及邀请部分市人大代表(青浦小组)等组成视察组,到金泽、赵屯两个乡对内外塘养鱼和副业生产情况进行视察。视察组分别先听取了全乡的情况汇报,后实地察看了有关单位并听取该单位的情况介绍。同时,县人大常委会又另外组织部分委员、有关工作委员会成员和县人大代表及邀请部分市人大代表等,到赵巷、沈巷、朱家角三个乡对乡村工业进行视察。视察为期三天(8月17~19日)。视察组分别先听取乡人民政府关于全乡乡村工业情况的汇报,后实地察看了该乡的两个乡办厂和一个村办企业,并听取该厂、村领导的汇报。
     

  三、教育科学文化卫生方面
  “星火计划”实施情况视察  1987年11月19~20日,县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委员和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成员组成视察组,先后到白鹤乡低压阀门厂、蒸淀乡康达矿泉设备厂、盈中乡肉禽厂和赵巷乡人民政府等单位,分别视察了全折叠花式轻便自行车项目、矿泉水设备开发项目、水禽养殖及羽绒加工技术开发项目和农村住宅及其配套工程开发项目;听取了县科委负责同志关于全县“星火”计划项目实施情况的工作汇报,然后进行座谈。视察组在肯定成效的同时,也指出面临的困难和问题;资金短缺,贷款困难;管理人员和技术力量不足;有的新产品供销有困难等。为此建议县人民政府:要积极宣传“星火计划”的由来和意义,提高各级干部把科学技术引向农村的紧迫感和自觉性;要加强领导,建立由分管县长负责,有关部门参加的“星火计划”协调小组;要在资金信贷等方面予以支持;要制订一些优惠政策。
    

  四、城市建设和管理方面
  十件实事进展情况视察  1987年8月19~21日,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市政建设工作委员会全体成员及部分市人大代表(青浦小组)等组成视察组,先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十件实事进展情况的汇报,之后到青浦镇、朱家角地区、练塘地区及沪青公路等实地察看了实事工程的进展情况。
  安全生产工作视察  1987年8月3~5日,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市政建设工作委员会全体成员和部分县人大代表以及县劳动局、县公安局、县人民检察院、县工业局、县乡镇企业局、县卫生防疫站等有关部门分管领导,到重固乡、朱家角乡和县工业局,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视察。视察组先分别听取了重固乡、朱家角乡和县工业局的汇报,后重点察看了重固乡的服装厂、毛纺厂、福泉毛纺厂和朱家角乡的织带厂、电线厂以及县工业局所属金属制品厂、上海自行车零件二厂分厂、上海标准件十厂一分厂。最后视察组就视察情况进行座谈讨论。讨论中,视察组成员既肯定了成绩,又指出了视察中发现的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并提出意见、建议。主要建议是:(1)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要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调整和充实安全管理机构,强化安全组织。(2)要建立和健全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职工安全操作规程,以促进安全管理逐步制度化、法制化。(3)要进一步加强法制观念,依法严肃处理事故,追究事故责任。视察后,对重固乡福泉毛纺厂新建厂房质量严重低劣等问题,县人大常委会于1987年8月18日专门发函给县人民政府,建议县人民政府对重固福泉毛纺厂新建厂房质量严重低劣、野蛮施工等问题,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处理,整顿建筑市场,加强工程管理和监督。


  五、人事代表工作方面
  代表书面意见处理工作情况视察  1989年7月20日,县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委员及12名县人大代表等分成4个小组,分别到县府办、县计委、县教委、县卫生局、县公安局、县建设局、县财政局、县供销社等8个承办单位,对县九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书面意见、建议处理落实情况进行了视察。代表们听取了承办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对代表书面意见、建议处理和征询意见反馈的情况汇报,并查看了书面意见、建议处理的有关材料。通过视察,代表们认为1989年的处理工作有3个特点:(1)领导重视。(2)注重实效。(3)促进工作。总体看,绝大多数单位都能按时处理完毕,办理质量也有较大的提高。代表们对这一情况表示满意,同时指出不足方面:一是处理单位走访代表,当面听取意见还不普遍;二是少数单位工作抓得不够紧;三是个别单位态度不够积极,有些能够解决的没能积极地去抓好。视察中,各承办单位也指出:人大代表对书面答复的反馈率不够高;有的代表提的意见涉及面又不具体,很难答复。为此,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孙全福在视察后的汇报会上提出:(1)有的单位处理意见时直接与代表见面,这做法很好,今后凡答复重要的代表意见时,承办单位都要与代表直接见面;(2)对反馈率不高的问题,今后县人大常委会要进一步做好代表工作;(3)对代表意见、建议的处理还要抓好落实复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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