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 区一届听取、审议工作报告
政法方面 财政经济方面 教育科学文化卫生方面 城市建设和管理方面 代表工作方面
一、政法方面
听取、审议政法方面的工作报告有4个。
2000年5月29日,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区司法局局长金家优作的《关于青浦区开展“三五”普法工作的汇报》。审议中,组成人员认为青浦区的“三五”普法工作形成了一定声势,取得了一些突破,普法形式上有所创新,基本达到了预期目标。但还存在着深度不够,发展不平衡,针对性、有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等问题。为此,提出意见、建议:(1)要认真做好总结验收工作。(2)要充分重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3)要努力扫除“盲点”和“死角”。(4)要积极开拓法制宣传教育新领域。
2000年11月28日,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区民政局局长李军的关于《青浦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中,组成人员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以下简称《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颁布实施以来,区人民政府在学习宣传《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加强村委会组织建设、民主建设和保障村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对照法的要求,在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方面,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和问题,需进一步加大推进的力度。
2001年9月25日,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区外来流动人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陈学文作的《关于贯彻实施〈上海市外来流动人员管理条例〉情况的报告》。审议中,组成人员认为在贯彻实施条例过程中,区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不足。为此,提出意见:(1)进一步认清形势明确职责。(2)进一步加大条例的宣传力度。(3)进一步协调职能部门,加大管理执法力度。(4)进一步加大队伍建设的力度。
2002年9月25日,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区民政局局长金巧林作的《关于贯彻实施〈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情况的报告》。审议中,组成人员提出建议:(1)要进一步加大“一法两办法”的宣传教育力度。(2)要切实加强指导,抓好建章立制。(3)要重视村干部队伍建设。(4)要大力发展村级经济,夯实村民自治基础。
二、财政经济方面
听取、审议财政经济方面的工作报告有17个。其中
2000年5月29日,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区水利局局长孙雄健的关于《我区农田水利建设和河道整治工作情况的汇报》。审议中,组成人员认为青浦区去冬今春的农田水利建设和河道整治体现了力度比较大、成绩明显的特点,但由于水情的变化和防洪除涝要求的提高,有些问题尚须引起进一步的重视。为此,提出意见、建议:(1)要加强教育和引导。(2)要克服侥幸心理。(3)要加快区管河道的疏浚整治速度。(4)对“病”险的水利设施要及时维修。(5)要加强河道的长效管理。(6)要加大水利执法力度。
2000年8月14日 常委会召开评议会议,扩大到全体区人大代表,听取和评议区人民政府区长巢卫林的《上半年政府工作的回顾和下半年工作的打算》,并进行分组讨论。2000年8月14日,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区人民政府2000年上半年工作报告,邀请评议讨论组召集人和各镇人大专职正副主席及区人大常委会任命的政府组成人员等列席会议。通过评议和审议,大家对区人民政府2000年上半年卓有成效的工作和巢卫林区长坦诚积极地回答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的态度,表示满意。同时,大家也对政府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许多意见和建议。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在会后将意见和建议分工业经济、农业经济、旅游经济、城镇建设和其他五个方面进行归纳整理成《情况通报》。
2000年9月29日,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区人民政府1999年决算和1999年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听取了区财政局局长张品兴作的《关于1999年青浦区(县)决算的报告》和区审计局局长金伯涛作的《关于青浦区1999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议中,组成人员认为区1999年决算和1999年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的总体情况是比较好的,但有些问题区人民政府还须进一步予以重视,以切实维护财经秩序,保障国民经济健康发展。意见:(1)要进一步加大逾期周转金的催收力度。(2)要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工作。(3)要进一步规范农保基金的运营。(4)要切实纠正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建议区人民政府及其审计部门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要排出整改的时间节点,并加强跟踪检查。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将适时听取整改情况的汇报。
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区国(集)资产管理办公室主任陈为因作的《关于青浦区国有集体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审议中,组成人员认为全区的国有、集体资产管理工作在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努力下,已经有了一个比较好的开端,但由于此工作情况比较复杂,故还有许多问题亟待解决。为此,建议:(1)要加快实施国有企业的改制。(2)要加大三项资金(指企业的应收销货款、产成品、财产品三项资金)、资产出让金、租金和上交款的清理催收力度。(3)要加强监管体系。(4)对镇村集体资产要尽快实施保值增值考核。(5)要统一权证管理。(6)要理顺资产关系。
2001年11月29日,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区劳动局局长江永兴作的《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情况的报告》。审议中,组成人员对区人民政府贯彻执行《劳动法》的情况给予了肯定,同时指出在《劳动法》执行过程中,劳动合同签订率不高,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偏低、缴费不够及时、覆盖面不够广和违规支付,有些企业还存在加班加点超时,劳动监察部门执法的广度和深度不够等问题,并针对性地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2002年1月30日,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区发展计划委员会主任李明云作的《关于青浦区200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审议中,组成人员认为区2001年主要计划预测目标都完成和超额完成了任务,为实现“十五”计划奠定了基础;2002年的计划草案总体来说是符合青浦实际情况的,是可行的。但建议:(1)要处理好形象工程和阳光工程的关系。(2)要注意计划编制的严肃性。
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区财政局局长张品兴作的《关于青浦区200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0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审议中,组成人员认为区2001年预算执行情况比较好,2002年的预算草案也是切实可行的。同时,组成人员建议:(1)要积极构建公共财政框架。(2)要进一步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3)要进一步做好财政信用资金的清理回收工作。
2002年11月27日,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区财政局局长张品兴作的《关于2002年1~10月份区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调整2002年区财政收支预算的报告》。审议中,组成人员向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职能部门建议:(1)要认真执行《青浦区区级预算审查监督暂行办法》,全面推行部门预算。(2)要严格执行预算,确保预算的严肃性。(3)要严肃财经纪律,充分发挥财政性资金使用效益。
三、教育科学文化卫生方面
听取、审议教育科学文化卫生方面的工作报告有3个。
2000年8月15日,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区科学技术委员会主任顾峰作的《关于我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的情况汇报》。审议中,组成人员在肯定成绩的基础上,提出如下意见和建议:(1)要进一步加大对科技成果转化法及有关科技政策的宣传力度,形成共识。(2)要进一步强化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服务功能,优化投资软环境。(3)要进一步加大对科技企业的扶持力度,加快推进科技成果产业化的进程。(4)要进一步重视农业、传统产业等领域的科技创新,加大投入的力度。
2001年7月25日,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区教育局局长顾峰作的《关于本区实施素质教育的情况调查》。审议中,组成人员认为虽然青浦区的素质教育进展比较顺利,并已取得一定成效,但这项工作还属起步阶段,还有许多事要做,因而,区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应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具体提出意见、建议主要有:(1)进一步统一思想形成共识。(2)进一步推进课程改革,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3)进一步加强校长素质和师资队伍建设,为实施素质教育打下良好的基础。(4)进一步加大对教育的投入,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供有力的保障。
2001年9月25日,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区卫生局局长、区医疗保险办公室主任沈佳泰作的《关于实施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情况的报告》。审议中,组成人员认为从总体情况看,青浦区的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进展比较顺利,运转比较正常,实现了新老制度的平稳过渡。但是,新的医疗保险制度实施半年来,出现了一些新问题和矛盾,为此,建议:(1)要进一步做好医保改革政策的宣传,加强业务培训。(2)要进一步做好职工遗留医疗费以及区、镇两级财政的公费医疗费清欠工作。(3)要进一步强化管理,提高管理水平。(4)要进一步做好医疗互助、救助和帮困工作,积极发展社会救助事业。
四、城市建设和管理方面
听取、审议城市建设和管理方面的工作报告有5个。其中
2000年8月3日,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区环保局局长姚桂荣作的《关于贯彻执行〈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的情况汇报》。审议中,组成人员认为青浦区的环境保护和环境质量喜忧参半,且可能忧大于喜,尤其是水质恶化现象日趋严重。为此,提出意见、建议:(1)思想认识要进一步到位。(2)执法工作要进一步到位。(3)政策措施要进一步到位。(4)领导力量要进一步到位。
2000年11月28日,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区计划委员会副主任朱建新作的《关于2000年度青浦区政府实事工程项目建设情况的报告》。审议中,组成人员认为实事工程是为民造福、为民谋利的民心工程,深得人民群众的欢迎。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切实把实事办实、好事做好。要一抓进度;二抓质量;三抓实效;四抓巩固;五抓宣传;六抓明年规划。
2001年5月30日,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区建设委员会主任叶建伟作的《关于贯彻实施〈上海市植树造林绿化管理条例〉的情况报告》。报告称,在全面执行《条例》的情况下,着重做了以下工作:(1)加强绿化施工企业资质的管理,搞好年度初审。(2)逐步规范绿化建设市场。(3)加强城市绿化养护管理。(4)加大质量监督,加快绿化建设的速度。(5)认真做好执法监察,严肃查处违规行为。审议中,组成人员认为近年来,青浦区的绿化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是,从横向比,差距仍较大。为此,建议:(1)要严格执法。(2)要加快管理体制改革。(3)要增加绿化养护经费的投入。(4)要进一步加强学习和宣传。
2002年11月27日,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区市政管理局局长陆永福作的《关于贯彻实施〈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情况的报告》。根据报告,青浦区贯彻实施《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1)积极开展《条例》的学习、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2)全面推进落实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3)切实加大环境卫生的管理力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4)加大青浦城区的管理力度,进一步改善市容市貌状况。(5)组建城管监察大队,加大综合执法力度。(6)积极开展“管理与作业”分开的环卫事业改革,为市场化运作打好基础。审议中,组成人员认为自《条例》2002年4月1日实施以来,区市容环境卫生工作经过各方的努力和配合,取得了阶段性的成绩,但在有些方面和问题处理上还不尽如人意。为此,建议:(1)要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的力度。(2)要进一步强化长效管理工作。(3)要进一步提高城管执法水平。(4)要进一步深化环卫事业的改革。(5)要进一步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和配合。
五、代表工作方面
听取、审议代表工作方面的工作报告有3个。
2000年5月29日,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姚全根的《关于青浦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代表书面意见办理情况的汇报》。审议中,组成人员认为2000年区人民政府领导对办理代表书面意见比较重视,采取的措施比较扎实,办理形式上也有所创新,因而代表的满意率比较高。但还有些问题须引起区人民政府的进一步重视。为此,提出意见、建议:(1)要抓好办复后的执行工作。(2)要对办理情况进行再梳理。(3)要进一步明确考核责任制。(4)要积极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
2001年7月25日,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姚全根的《关于青浦区一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书面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审议中,组成人员认为对代表书面意见,区人民政府及各承办单位是比较重视的,也做了许多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按照人大代表的要求还有距离,须进一步改进和提高。
2001年12月19日,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副区长陆金毛的《关于〈增加农民收入〉代表议案办理结果的情况报告》。报告称,区人民政府收到区一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增加农民收入的代表议案后,先后召开区长办公会议、专题协调会进行研究,并制定了办理议案的《实施方案》。在办理过程中,按照《实施方案》,重点在大力增加非农产业收入、想方设法增加农民从经营土地中得到的净收益及加大对农民增收工作的考核三方面落实措施。审议中,组成人员在肯定成绩的基础上,认为青浦区在促进农民增收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要引起重视。为此,建议:(1)明确分工,形成合力。(2)增强针对性,务求实效。(3)增加投入,改善设施。(4)切实加强对农业结构调整的引导和服务。(5)加快行政村撤并的步伐。(6)认真落实扶贫帮困政策。(7)坚持不懈,迎难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