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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 浦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志
 第四编 常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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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县八届听取、审议工作报告

  政法方面  财政经济方面  教育科学文化卫生方面  城市建设和管理方面  代表工作方面


  一、政法方面

  听取、审议政法方面的工作报告有14个。其中
  1984年10月19日,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听取和审议县公安局、县人民检察院、县人民法院关于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的情况汇报。审议中,组成人员认为政法部门在贯彻落实全国政法会议精神和中纪委公开信中,贯彻“从重从快,一网打尽”的方针,取得了重大的胜利,斗争情况总的说来是坚持了一个“准”字,贯彻了一个“重”字,体现了一个“快”字,做到了一个“稳”字,社会治安情况有了明显好转。同时建议,继续深入开展“严打”活动,打现行、抓流窜、攻死角,进一步扩大战果;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制观念,继续开展综合治理工作,为社会治安和社会风气的根本好转而努力。
  1984年12月20日,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县民政局局长何正江作的《关于青浦县基层政权建设情况汇报》。审议中,组成人员肯定了全县基层政权建设所取得的成绩,同时对当前乡一级党政企三套班子机构的设置,提了一些意见、建议。
  1985年11月29日,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听取和审议县公安局、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关于继续贯彻执行从重从快的方针,严厉打击刑事和经济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和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的情况汇报。审议中,组成人员对所取得的成绩表示满意,同时希望公、检、法在加强调研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好打击经济犯罪活动的工作,还建议政法系统举办学习班,分批轮训政法干警,以不断提高广大司法干警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1986年6月24日,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沈蕴新的《关于“两禁”“三包”工作的情况汇报》。审议中,组成人员认为“两禁”“三包”是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提高卫生城镇水平的有力措施。建议县人民政府根据汇报中提出进一步抓好的五项工作,抓紧、抓深、抓细、抓落实,使“两禁”“三包”工作持之以恒,不断深入。
  1986年9月3日,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打击严重经济犯罪情况的汇报、县公安局关于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情况和市禁赌条例贯彻执行情况以及下阶段打算的汇报。审议中,组成人员认为1986年以来,县公、检、法部门在“严打”斗争中,成绩是显著的,在保卫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促进经济体制改革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同时,提出了三点意见、建议:(1)要加强调研,不断总结经验,集中力量抓好大案、要案。既要稳、准、狠地打击刑事和经济的严重犯罪,又要保护合法的经营,促进经济的发展。(2)要加强队伍建设,重视警容风纪,进一步提高全体干警的素质。(3)要重视治本工作,提高综合治理。
  1986年11月6日,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沈蕴新的《关于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检查的汇报》。审议中,组成人员肯定了成绩,同时建议县人民政府:(1)进一步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干群的法制观念。(2)进一步健全法制,严格依法办事。(3)对这次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专题讨论、认真分析,定出具体措施,逐项落实解决。(4)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的建设。
  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县司法局副局长孙纪龙作的《关于青浦县开展普法教育工作的情况汇报》。审议中,组成人员提出意见、建议:(1)要进一步提高对普法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2)要加强普法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和健全县、乡镇局和基层三级普法领导小组。(3)县人民政府要根据总体规划和当前的工作情况,讨论、制订出具体实施计划,对不同情况有不同要求,分类指导,进一步将普法工作引向深入。


  二、财政经济方面
  听取、审议财政经济方面的工作报告有14个。其中
  1984年7月19日,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县财政局副局长徐汉良作的《关于县1984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汇报》。审议中,组成人员认为青浦县1984年上半年的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是好的,在开辟财源,组织财政收入,支持发展生产,推动经济改革,促进县经济和事业的发展方面起着积极作用。
  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的《关于动用后备资金的补批报告》。会议经过审议,同意已动用的后备资金列入1984年年度预算。
  1984年10月20日,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陈健作的《关于我县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情况汇报》。在讨论中,组成人员肯定了县工商部门所做的大量工作和取得的成效,提出意见、建议:要进一步消除“左”的思想束缚,积极发展个体户,开拓小商品市场,同时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搞好市场秩序和市容卫生管理等工作。并建议县人民政府加强对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领导,采取措施扩大集市场所,解决资金和人员不足的困难,为进一步繁荣城乡经济,加速商品流通创造条件。
  1985年3月13日,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县长朱颂华的《关于本县1984年经济计划执行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和1985年经济发展任务及措施的汇报》。审议中,组成人员在肯定成绩的同时,认为1985年是青浦县执行“六·五”计划的最后一年,也是为青浦县在1980年的基础上实现五年翻一番,提前到1990年实现翻二番的决定年,希望县人民政府对全县的经济工作切实加强领导,扎扎实实地抓紧抓好抓落实。
  1985年8月7日,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县供销社主任张奇达作的《关于我县上半年商业工作在为发展商品生产和人民生活服务方面的情况以及下半年工作意见的汇报》。审议中,组成人员肯定了供销社1985年上半年的工作成绩,并针对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其提出四方面建议:(1)要加强职工政治思想工作,教育职工提高服务质量,改善服务态度,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2)进一步改进经营作风,加强物价管理,严格执行物价政策,树立高尚的商业道德。(3)要充分利用供销系统渠道多、信息灵的优势,为工、农、牧生产提供信息,积极为发展农村经济服务。(4)关于发展商办厂的问题,应坚持为农副产品加工,为商业服务的方向。
  1985年9月24日,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县财政局副局长朱英俊作的《关于我县财政预算执行和调整情况的汇报》。审议中,组成人员指出虽然1985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比较好,但按市财政调整后的财政收入指标算,上半年只完成了43.45%,下半年要完成全年的财政预算,还需要努力。建议:1985年下半年要努力发展生产,增加财政收入,严格控制财政支出,坚决压缩行政经费。同时要迅速开展税收、财务大检查;要加强财政纪律和依法纳税的教育,增强法制观念,对违法者要严加查处。
  1985年11月30日,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陈健作的《关于贯彻执行经济合同法、商标法的情况汇报》。审议中,组成人员提出两点建议:一要进一步宣传、贯彻这两法,尤其是要加强对乡、镇、局、工厂企业单位有关人员的宣传教育,使其增强法制观念,养成依法办事的习惯。二要加强对经济合同和商标的管理。
  1986年1月31日,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代理县长杨忠金的《关于本县1985年经济形势和1986年经济计划安排的汇报》。审议中,组成人员认为全县1985年经济形势是好的,特别表现在县工农业总产值第一次突破10亿元大关,达到11.64亿元,比1980年的5.18亿元增长1.2倍,五年翻了一番多,创造了青浦县历史最高纪录。
  1986年9月2日,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朱慰良的《关于我县今年上半年经济形势和下半年经济工作安排以及为人民生活办十件事的情况汇报》、县财政局副局长朱英俊作的《关于我县财政预算执行和调整情况的报告》。审议中,组成人员认为对全县乡村工业,要进一步简政放权,提出“大厂带小厂,先进带后进,县带乡,乡带村,一级帮一级”,以促进其平衡发展;对副业生产,要建立从上到下的信息网,广找门路,开拓市场;对发展农业生产,要进一步提高其重要性的认识;对县人民政府的“办好十件事”,要对具体问题加强调查研究,采取切实措施,认真解决;对预算调整,要重视量入而出和依法办事。
     

  三、教育科学文化卫生方面
  听取、审议教育科学文化卫生方面的工作报告有10个。其中
  1984年12月20日,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沈蕴新的《关于我县教育、卫生、文化、体育工作情况汇报》。审议中,组成人员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提出如下意见、建议:(1)县人民政府对普及义务教育工作不仅要有一个全面规划,同时还要有分年实施的明确目标和切实可行的措施。(2)关于学前教育,要认真总结经验,作出规划,争取在二、三年内普及乡中心幼儿园。(3)对全县的职业教育,要加强领导,统筹解决相关问题。(4)卫生工作方面,一要加强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领导,总结和推广改革经验,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二要加强农村的粪水管理工作,巩固血防成果。(5)体育工作方面,一要健全县体育活动委员会;二要加强对乡、镇群众体育和学校体育工作的领导,改善乡、镇和学校的体育设施。(6)文化工作方面,建议县人民政府在开发第三产业中,对县文化设施的布点和规模,统筹考虑,全面规划。
  1985年9月24日,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沈蕴新的《关于青浦县〈食品卫生法〉三年来贯彻落实执行情况汇报》。审议中,组成人员认为农贸市场的食品卫生管理,还是一个薄弱环节,并对青浦食品厂和练塘食品站的食品卫生工作提出了严肃的批评。要求县人民政府认真研究食品卫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法规的实施。
  1985年11月29日,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沈蕴新的《关于文化、体育、广播工作情况汇报》;11月30日,听取和审议县人事局局长王震作的《关于我县人才预测、引进与培养工作的情况汇报》。审议中,组成人员认为全县的文化、体育、广播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对推进青浦县两个文明建设,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在文化工作中,存在着注重经济效益忽视社会效益的问题。建议县人民政府加强领导,端正其业务指导思想,并在政策上、具体措施上给予支持;同时建议对已列入规划的青浦镇文化设施基本建设,抓紧落实施工。对青浦县的人才引进与培养工作,组成人员指出:根据人才需求量的预测,青浦县人才引进与培养工作还远远跟不上形势发展的需要。建议:县人民政府要加快人才引进与培养的步伐,对已引进的人才,要大胆使用和培养,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同时要落实相关政策,妥善安排,合理解决他们生活上的后顾之忧。
  1986年6月24日,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沈蕴新的《关于食品卫生工作情况汇报》。审议中,组成人员提出了4点意见、建议:(1)要普及《食品卫生法(试行)》的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干部与群众的食品卫生法制观念,养成依法办事的习惯。(2)要加强对饮食行业、集市贸易和食堂的卫生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卫生监督机构的职能作用,进一步做好食品卫生的监督检查和管理工作。(3)要继续做好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提高其卫生和业务知识。(4)要根据需要逐步改善、更新食品检验仪器。
  1986年11月6日,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县科委副主任吴人灏作的《关于科技情况的汇报》。审议中,组成人员认为县科委在组织实施的三个“星火计划”大项目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建议县人民政府明确领导,针对问题做好协调,采取必要的措施,落实投资用款计划和项目审批等手续,使项目按计划如期投产。
    

  四、城市建设和管理方面
  听取、审议城市建设和管理方面的工作报告有8个。其中
  1984年8月7日,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袁国梁的《关于基本建设工作汇报》。审议中,组成人员提出三点建议:(1)对城镇建设规划和建筑用地,必须严格管理。(2)对工程质量的管理必须加强,要进一步健全工程质量检验制度。(3)建筑工程推行投资包干制和招标承包制,是建筑业经济体制改革的方向。因此,要加强领导,积极创造条件,加快建筑业改革的步伐。
  1985年9月24日,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县环境保护办公室副主任蒋富生作的《关于1985年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汇报》。审议中,组成人员对全县的环保工作提出如下意见、建议:(1)要增强法制观念,提高执行环保法规的自觉性。(2)要进一步贯彻“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和“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加强环境管理。要严防新的污染源的产生和加快老企业污染治理的步伐。(3)要加强环保队伍建设,认真落实环境保护的各项措施。
  1985年11月30日,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县建设局副局长陆建成作的《关于青浦镇城市建设总体规划修改意见的汇报》。审议中,组成人员提出两点建议:一是总体规划的交通布局,不仅要考虑陆上交通,还要考虑到水上交通的布局;二是工业区的布局必须要考虑到环境保护。
  1986年6月24日,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袁国梁的《关于本县贯彻执行环保法的情况汇报》。审议中,组成人员提出如下意见、建议:(1)县属三镇黑烟的治理和朱家角镇油车浜、青浦镇牛角尖的污染源治理工程,县人民政府要加快治理进度,确保在年内完成治理任务。(2)对西岑、朱家角、赵巷、华新四个乡的六个村的垃圾堆场问题,建议县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检查督促,认真落实治理措施,并根据环保法规的有关规定,追究责任,给予必要处罚。(3)青浦水厂进水口污染严重,建议县人民政府要积极召集有关部门,研究采取有效措施,以求改善水质,确保民生安康。


  五、代表工作方面
  听取、审议代表工作方面的工作报告有3个。
  1984年10月20日,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的《关于县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人民代表书面意见(建议)处理情况的汇报》。1985年8月7日,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的《关于县八届二次会议期间人民代表书面意见(建议)处理情况汇报》。1986年9月3日,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的《关于县八届三次人代会期间人民代表书面意见(建议)处理的情况汇报》。会议通过审议,同意县人民政府关于县人大代表书面意见(建议)处理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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