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听取、审议常委会工作报告
第二次会议听取、审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卢国光的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报告指出:1999年,常委会坚持把法律监督作为履行职责,服务大局的重要工作内容,有重点、有选择地对食品卫生、教育、居住物业等方面9部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常委会还分别对《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土地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组织了视察检查或调研,提出了相应的意见和建议。一年来,常委会先后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21个,分别听取了关于预算执行、财政审计、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私营经济发展、市级工业园区建设、旅游业开发、新城区建设和老城区改造、再就业工程、实事工程、代表意见办理等方面的一系列工作报告、汇报和情况通报,有的进行了审议,并有针对性地开展了视察和调查。一年来,常委会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38人次,并对任命干部颁发了任命书。同时,常委会加强了对被任命干部的监督。首次对民政局局长、农委主任开展了述职评议。通过开展述职评议工作,增强了被任命干部的国家意识、责任意识、法制意识和公仆意识,促进了依法行政和勤政廉政,也达到了评议两人,教育一片的效果。此外,常委会还为全体代表举办了专题讲座。组织代表进行了知政型视察,评议上半年政府工作等。会议通过决议,批准常委会工作报告。
第三次会议听取、审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卢国光的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报告指出:2000年,常委会注重围绕全区的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认真开展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先后对《审计法》《科技成果转化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上海市计划生育条例》等12部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重点开展了《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的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了“一府两院”关于“四区”建设、预算执行、“十五”计划编制、城镇建设和管理等方面的工作报告近20项;依法任免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35人次;并开展了对区建委主任、教育局局长的述职评议;按照区委依法治区工作规划的要求,制定并组织实施了《青浦区人大常委会贯彻落实依法治区规划的实施方案》。2000年,根据青浦区改革与发展的实际需要,常委会认真行使了重大事项决定权,先后作出了《关于撤销青浦镇、环城镇建立新的青浦镇若干问题的决定》等9项决定。常委会还积极组织代表活动,先后举办了由全体人大代表参加的3次形势报告和法律知识讲座;组织全体代表开展知政型视察活动;邀请了56名区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组织了300多人次的区人大代表参加常委会及各工作委员会开展的执法检查、述职评议和其他调研、视察活动。常委会领导及驻会委员还分别约见区人大代表和选民200人次,向他们汇报工作,征求意见,自觉接受代表和选民的监督。此外,常委会召开了人大宣传工作座谈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宣传工作的意见”。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对《刑事诉讼法》实施情况、农业现代化建设、水环境保护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就《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草案)》《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草案)》的修改,组织调研,提出了修改意见。会议通过决议,批准常委会工作报告。
第四次会议听取、审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卢国光的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报告指出:2001年,常委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上海市植树造林绿化管理条例》《上海市外来流动人员管理条例》等6部法律法规在青浦区贯彻实施的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重点对《劳动法》的贯彻实施情况开展了执法检查。常委会围绕“一府两院”工作的重点和人民群众关注的问题,分别听取依法治区规划、318国道青浦段整治、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等20多项专题工作报告和汇报。常委会对区人民法院的审判质量情况、区人民检察院深化检务公开的工作情况进行了视察调研,不断拓宽了人大代表了解和监督法院、检察工作的渠道。常委会继2000年度试点工作后,在全区26个选区组织了40名区人大代表向选民报告履职情况,接受选民评议。2001年来,常委会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61人次,并对任命干部颁发了任命书。同时,常委会继续加强对任命干部的监督,开展了对区卫生局、水利局、司法局局长的述职评议,并对区房地局局长履职情况进行了调研。常委会完成了区一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交付人大常委会审议的代表议案2件,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代表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另外,常委会还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来青检查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贯彻实施情况,协助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对《上海市中小学校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条例》、《上海市市级预算审查监督规定》等10部地方性法规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会议通过决议,批准常委会工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