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inpu Renming DaiBiao DaHui Zhi
青 浦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志
 第三编 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当前位置:首 页第三编第八章第八节

 

第八节 代表议案和书面意见

  一、代表议案
  县九届人大历次会议期间,收到县人大常委会提出的议案1件;代表10人以上联名提出议案41件,共计42件。经大会议案审查委员会初审并经主席团审议决定,列为议案处理的1件,作为书面意见处理的41件。
  第一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议案18件,议案审查委员会按照九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会议通过的《关于处理议案和代表意见的暂行办法》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上述议案,从内容和性质来看,尚属局部性的问题,故不作议案,作为书面意见处理。
  第二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议案14件,议案审查委员会进行了审查,认为多数属于局部性的问题,不列为议案;有些虽属重要问题,但考虑到这些问题要有上级决定,所以也未列入议案,均作为书面意见处理。
  第三次会议期间,收到县人大常委会提出的议案1件,代表提出的议案9件,共10件议案。经议案审查委员会审查并经主席团审议决定,将县人大常委会提出的《关于开展执法检查,加强法制建设》的议案,列入此次会议议程,进行审议,其余9件议案作为书面意见处理。
  

  二、代表书面意见
  县九届人大历次会议期间,共收到代表提出的书面意见703件,连同由议案转为书面意见处理的41件,共计744件。从744件书面意见交办情况看,交县人大常委会办理的6件,县人民政府办理的703件,县委有关部门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办理的12件,市属单位办理的23件。在交县人民政府办理的703件中,又以市政建设、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较多,占30%以上;其次是财经方面的,占22%;再次是教科文卫方面的和劳动人事、民政等方面的,分别占17%和13%。由于各部门领导重视,办理认真负责,抓得紧,进度快,大部分在规定时间前办理完毕。

 当前位置:首 页第三编第八章第八节
 
 

版权所有 青浦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 
我们的网站: http://pcg.shqp.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