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选举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和江苏省人大代表
第一次会议选举青浦县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和江苏省第二届人大代表。由大会执行主席宣布主席团通过的名额和候选人名单,交各代表小组讨论协商。在酝酿协商成熟的基础上,根据多数代表的意见,以乡镇为单位,由正副组长联合向大会主席团提名。大会主席团根据各乡镇正副组长联合提名的候选人名单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提请大会正式通过。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法,分两次进行。第一次选举潘烈为青浦县人民政府县长,刘伟仁、诸葛兴祺、张瑞钟为副县长,刁学先等16人为青浦县人民委员会委员。孙成章为青浦县人民法院院长。第二次选举潘烈,顾复生、盛立、齐续哲4人为江苏省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