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市七届人大代表选举
1977年市七届人大代表的选举工作,是“文化大革命”结束后第一次选举市人大代表。上海市革命委员会决定,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1200人,比第五届增加300人。代表的组成,要求以工农和其他劳动人民为主体;同时,文化、教育、科技、卫生、体育等界的代表和爱国人士的代表有适当的比例。
市确定由青浦县选举产生的市七届人大代表18人,其中县属单位的代表15人,在青浦县内的市属单位的代表1人,市革命委员会提交选举的代表2人。代表候选人的产生,采用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法,反复酝酿协商后提出来的。首先由市委、市革命委员会召开区、县、局负责干部会议,协商代表名额的分配方案;接着,由县按分配的代表名额,召开所属单位干部会议,进行酝酿协商,提出代表初步候选人名单,报市革命委员会预审;然后把经市革命委员会预审的代表初步候选人名单,再征求代表候选人所在单位的意见。经过充分听取意见,酝酿协商出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
1977年11月30日,县革命委员会召开有190人参加的干部会议,对酝酿协商出的正式代表候选人,进行等额无记名投票选举。选举结果18名代表候选人全部当选。
在市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举行前夕,1979年11月17日,市革命委员会全体会议通过《上海市革命委员会增加上海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增补市人大代表选举程序的决定》,增加上海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60人。分配到青浦县要求补选的代表有2人,其中县所属的有1人,市提名的有1人。11月下旬和12月上旬,县革命委员会邀集各方面负责人士进行研究和民主协商,一致同意市革命委员会确定的代表候选人名单。12月10日,县革命委员会召开青浦县革命委员会全委扩大会,对应补选的2名代表候选人经充分讨论后,进行等额无记名投票选举。选举结果,全部当选。至此,青浦县选举产生的市第七届人大代表有2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