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县一届四次会议
县一届四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于1951年4月13~16日在县人民政府大礼堂举行。
会议听取了县委宣传部部长陈锄所作的《关于青浦县土地改革工作的报告》。报告指出:本县的土改经过了典型试验、局部展开、全面开展三个阶段,由于开展比较顺利,土改在1950年12月上旬即基本完成。土地改革是“一场系统的激烈的斗争”,通过土改,农村气象为之一新。具体表现在:农村阶级关系改变了,地主封建势力已被摧毁,农民真正站起来了;农民获得土地和生产资料后,生产积极性普遍提高;农村文化活动大大开展了;农民认识到保卫自己的翻身利益和保卫人民祖国是分不开的;农民积极的反封建斗争,推动并扩大了农村反封建统一战线。报告同时指出,青浦县土地改革运动是有领导有步骤有秩序地进行的,各地准备工作做得比较充分,各地领导上始终坚持放手发动群众的方针,严格掌握土地改革的各项政策界限,强调贯彻依靠贫雇农团结中农的总路线,及始终坚持了典型示范、点面结合的方法。报告最后指出,青浦县土改运动在上级领导之下,获得很大胜利,今后任务在于发扬成绩,纠正缺点,以保证土地改革的全部胜利。
会议又听取了县长赵仁所作的《今后任务的报告》。报告回顾了3个月来的生产情况:(1)兴修水利,自上而下成立水利机构(水利委员会)。(2)开展消灭虫害斗争。(3)给群众解决了部分耕牛、农具、饲料困难。(4)春耕夏种。(5)结束土改,巩固生产、推动生产。(6)发展合作社。3个月的成绩是基本的。报告提出今后的方针是:在土地改革和镇压反革命的基础上,继续以抗美援朝为动力,以生产为压倒一切的中心,在生产战线的决战阶段上取得胜利,为今年丰收增产打下可靠的基础而奋斗。具体要求:(1)抗美援朝。订好爱国公约,捐献飞机大炮,搞好拥军优属。(2)争取生产决战阶段的胜利,打下丰收增产基础。(3)继续开展镇压反革命,向隐蔽敌人作长期斗争。
会议还听取了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常委会副主席张瑞钟的《前阶段抗美援朝运动报告》和县公安局局长王志刚的《镇压反革命的发言》。
会议经过讨论,通过决议4项:(1)同意关于土地改革的报告和抗美援朝的报告。(2)同意关于今后工作任务的报告,并拥护1951年农业生产计划草案以及开展抗美援朝运动计划。(3)一致同意与拥护关于镇压反革命分子的发言。(4)讨论通过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常务委员会名单,并决定成立城乡联络、储蓄、修建、生产4个委员会。